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管理,确保立项课题高质量地完成,依据《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学会对立项课题进行集中结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2021年度立项。
二、项目鉴定时间
各专项课题组或所在单位课题管理部门请于2023年11月20日前,完成项目鉴定工作。
三、结题鉴定与验收
(一)结题鉴定方式
结题鉴定方式分为通讯鉴定和会议鉴定,课题组视情况选择鉴定方式。
1.通讯鉴定:由高校课题管理部门或课题组聘请同行专家,采取通讯评审方式进行。每位专家均需填写“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专家个人)。
2.会议鉴定:由高校课题管理部门或课题组聘请同行专家召开鉴定会,通过当面陈述、提问、现场考察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最终形成汇总意见,并填写“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专家组集体)。
建议重点项目由各高校课题管理部门以会议鉴定方式组织验收。
3.鉴定组专家成员:一般为单数,不少于5人。同一单位的专家不超过3人,且须专家本人真实签名,不能代签。
(二)鉴定和验收步骤
1.各高校课题管理部门或课题组自行组织鉴定,实施鉴定的具体工作。
2.各高校自行组织鉴定后,将完整的报送材料提交高教学会复核验收,高教学会验收合格后,为课题组颁发“结题证书”。
3.第一次验收未通过者,可在半年内重新申请鉴定;第二次鉴定或审核仍未通过者,终止结题。逾期不实施二次鉴定又未说明理由者,将予以撤项。
终止结题和撤项的,按照《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处理。
四、结题提交材料及要求
(一)《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书》;
(二)《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结题申请·审批书》;
(三)研究成果:
1. 成果主件:即研究总报告,要求格式规范、论证科学、逻辑严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其中,研究总报告字数不少于2.5万字;重复率低于20%;错别字低于1‰;
2. 成果附件:即与课题研究高度相关的成果,包括研究论文、专著、教材、案例等,为研究期间发表、出版,并注有“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等字样。过程材料的时间、主持人签字、专家签字等严禁弄虚作假。
(四)如课题负责人、研究内容有较大调整的,需提交《变更申请审批表》;
(五) 经费预算与支出合理证明。
五、报送注意事项
(一)材料报送
1.请课题组将装订成册且自行组织鉴定后的结题材料(一式2份)报送学会复核验收。
2.请将上述所有提交材料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sdgaojiao@126.com。邮件主题:高教学会课题结题+单位名称+主持人姓名。
(二)报送时间、联系方式
1.纸质材料集中报送时间: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2月10日。
顺丰快递(不要用顺丰同城):济南市市中区南辛庄西路336号济南大学老办公楼607室,邵老师0531-82765771
2.电子版材料请于2023年12月10日前发至学会邮箱sdgaojiao@126.com。
注:所需附件请登录学会官网下载http://heasd.ujn.edu.cn/
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
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