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图书馆建设指标体系山东省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建设指标体系的通知
鲁教高发〔2013〕1号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山东省高等教育内涵提升计划(2011-2015年)》,进一步加强全省高等学校图书馆分类指导,强化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提高高等学校图书馆服务教学与科研的能力和水平,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教高〔2002〕3号,以下简称《规程》)、教育部本科高校教学水平评估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中有关图书馆建设的指标、《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建设指南》、《高等学校图书馆数字资源计量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等,结合我省高等院校图书馆实际,制定了《山东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图书馆建设指标体系》和《山东省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建设指标体系》,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高校要根据指标体系,加强建设,强化内涵,突出特色,提升服务质量。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不同类型图书馆进行督导检查。
《山东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图书馆建设指标体系》《山东省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建设指标体系》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4月30日。
山东省教育厅
2013年3月16日